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第五条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第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五)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
第八条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五)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
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
第九条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年度
报告说明会、股东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
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
第十条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
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公司不得在非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负责公司投资
第十二条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
第十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介绍或培训。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之前,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
第十四条公司其他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投资者
第十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第十七条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
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的鼓励通过网络等
第十九条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第二十条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bwin官网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
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可以采用视频、语音等形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
第二十二条公司需要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现场来访的投资者,并做好来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将相关记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
第二十五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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