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in官网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四)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第四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条件媒体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六条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公司官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动易平台)、新
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利用中国投资者网
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
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当网址或者
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确保咨询电
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
第八条投资者、分析师等人员要求到公司调研、座谈沟通等活动,公司实行预
约制度。预约时,投资者、分析师等应当提供参加调研、座谈或会议的相关人员名
第九条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当合
理、妥善地安排参观及沟通过程,做好信息隔离,不得使来访者接触到未公开披
第十条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
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公司应当在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
司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以及召开期间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做好
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第十三条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
报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
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提前
征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可以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
第十四条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
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
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
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
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
第十六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
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
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不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第十七条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
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
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
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及各类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
第十九条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
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
(三)关于本次活动是否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
(四)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
第二十一条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
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
第二十二条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依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除非得到明
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
证券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负责公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
第二十七条公司其他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投资
第二十八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
第二十九条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第三十条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现场来访的投资者,并做好来访者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投资者关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将相关记录、
现场录音、演示文稿、活动中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一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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